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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華科技大學電路板快速製造服務中心_儀器使用相關規定

龍華科技大學 電路板快速製造服務中心
儀器使用相關規定

一、目的:

為維持電路板快速製造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實驗室正常運作且發揮其最大功能,特訂定此規定,供使用者遵守。

二、設備類型:

全自動印刷機、置件機、迴焊爐

三、使用者等級及權限:

級別

使用者權限

1. 訓練初、中級使用者之權利義務。

2. 具有Administrator 之權限。

3. 可自行針對不同需求開發新製程。

4. 印刷機:熟悉程式設定、機台各項參數設定,協助生產時異常排除。

    置件機:熟悉程式設定、機台各項參數設定,協助生產時異常排除。

    迴焊爐:熟悉爐溫設定,針對不同產品找出最佳溫度曲線。

5. 協助生產時異常排除。

6. 可成為本儀器檢定員及訓練員以協助進行使用者資格考核。

1. 訓練級使用者之權利義務。

2. 具有Administrator 之權限

3. 印刷機:熟悉機台各項介面操作及設定,協助基本故障排除。

    置件機:熟悉機台各項介面操作及設定,協助基本故障排除。

4. 可成為本儀器訓練員以協助進行使用者資格考核。

1. 具有 Operator 之權限

2. 印刷機:熟悉機台上下料,基本介面操作。

    置件機:熟悉機台上下料,基本介面操作。

3. 瞭解生產作業流程,需有中級(含)以上使用者陪同。

 

四、訓練考核申請須知:

欲成為初級使用者,需填寫訓練申請表,由訓練員陪同並實際上機操作次數達5次以上(兩個禮拜內,每次需至少2小時),工程學院院長依照訓練員評語蓋章同意。申請表格如附件一,並依規定詳實填寫。

考核標準:

級別

考核內容

  1. 程式撰寫
  2. 參數設定
  3. 測溫、爐溫設定
  4. 實際上機操作次數達20次以上(兩個月內,每次需至少2小時)

  1. 機台各項功能操作
  2. 故障排除
  3. 實際上機操作次數達10次以上(一個月內,每次需至少2小時)

  1. 由訓練員陪同並實際上機操作次數達5次以上(兩個禮拜內,每次需至少2小時)

五、人員定義:

  • 檢定員:儀器負責人或通過本中心高級考核之使用者。
  • 訓練員:具有合格使用資格者。
  • 合格者須知:通過考核之使用者若於三個月內未申請操作則自動降一級,上機時間重新累計。若因故被取消使用資格,則須再通過考核,才可恢復使用資格。

六、相關規定及懲處:

  1. 每一位使用者初次使用前,必須詳細閱讀此規定,並於申請訓練表簽名同意後方可提出訓練申請。
  2. 每次進入實驗室必須登記使用記錄簿。
  3. 本設備如有特別需求者可與儀器負責人反應,同意後執行。
  4. 使用者預約時段之前無人使用可先提早半個小時使用,且使用時間最多不可超過使用時段半個小時,若有另一使用者已預約該時段則有權令其停止使用。
  5. 機台異常,請詳細紀錄異常狀況與初步應變措施於維修紀錄本中,並盡快通知管理者處理,若因延遲申報造成機台損毀,視為該使用者之責任並承擔。
  6. 使用者必須遵守操作規範(如操作手冊),非關正常操作機台的一切行為一概禁止, 如有不當使用之行為經發現將停權二週,若有毀損儀器將負修理賠償責任取消該使 用者資格並提報指導教授。
  7. 使用者需確實遵守本中心儀器使用相關規定,違反下列第一至六項規定者,第一次警告;第二次取消使用權兩週;第三次取消使用權一個月;三次以上違規者,取消使用權半年。
    1. 未依各項儀器規定確實登錄「儀器使用紀錄表」及其他相關表格。
    2. 未經核准自行攜帶危害實驗室之物品進入實驗室(包含食物、飲料…等)。
    3. 儀器使用完畢,未依規定清潔及未恢復原狀(關機)。
    4. 未依預約時間前來使用儀器者。
    5. 未經允許擅自調整儀器之設定者。
    6. 讓未經過考核者進行實驗者及將門禁卡片任意借給他人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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